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
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
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
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
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
1、电力行业的减排措施。
(1)加快淘汰小火电的步伐、老机组的脱硫改造、新机组的同步脱硫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脱硫塔没有建成的情况下,点火试生产;
(2)对未获得排污总量指标的机组,严禁点火试生产;
(3)2004年以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建设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凡没有上脱硫设施的,严禁点火试生产;
(4)凡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实施处罚;
(5)于2007年底前,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否则减排量只按30%计算。
2、非电行业的减排措施。
(1)要建立非电行业的重点企业名单,强化监管;
(2)对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头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并将其排污情况实行季报表制度;
(3)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采暧锅炉。对今年以来由于采取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而替代的采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量要加强统计;
(4)各地要对由于使用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等新型能源而减排的二氧化硫量加强统计;
(5)对生活锅炉要推广使用循环硫化床工艺,并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脱硫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