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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转自: 时间:2004年12月14日14:2

 一、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委、自治区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的有关决议、决定、指示在局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自治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工作;

二、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受理对局系统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四、指导局直属单位纪委及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五、对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局管领导干部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六、负责全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

七、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

2、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和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4、组织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5、负责组织指导全自治区环保系统的行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6、负责组织进行党纪政纪方面的相关调查;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党的政策和国家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业务工作;

3、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

4、调查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5、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和执法监察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编辑:nm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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