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考城市人民政府: 2004年全区13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经会议审核、自治区环保局审定,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13个“城考”城市平均分57.06分(其中环境质量平均分24.58分,污染控制平均分11.45分,环境建设平均分11.46分,环境管理平均分6.38分),比2003年增加3.84分。呼伦贝尔市、二连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增分幅度较大,其它城市增分幅度不明显,有些城市成绩还有所下降。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有所提高,城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投资继续增加。城市集中供热率、城市气化率都有所提高,其它环境建设指标也稳步上升。
二、存在问题及对今后“城考”工作的建议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继续加强,特别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城市整体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整体布局,在美观实用的基础上考虑环保需要,同时需要加强规划执行的监督力度。环境保护投资额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要开辟多种渠道,筹措治理资金,逐步由国家单一投资改为多种渠道投资。
我区地处北方干旱地区,水资源十分宝贵,节约水资源,大力推行城市节水,力争实现中水回用已显得十分紧迫。要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还需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无污染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现有企业要在生产中挖掘潜力,降低能耗、物毫、节约用水、实现清洁生产。 虽然大部分城市“城考”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在审核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数据来源混乱;提供数据不全面;计算错误等。个别城市材料上报不及时,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验收不提前提出申请,给“城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一定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加强,使我区的“城考”工作不断提高。
希望各“城考”城市对所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做好目标责任制分解,每年应召集有关部门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考”有关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要将“城考”各项指标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城考”指标分解到各区及各委办局,努力提高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水平,争取下一年度取得好成绩。
附件:2004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编辑:nmhb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