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环保局: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带动更多企业加入到环境友好企业行列,推动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的通知》(环办[2005]27号)。现转发给你们,情结合各地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同时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表”于2005年3月30日前报我局污控处。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