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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责令察右中旗三家小造纸企业停止生产
转自:乌兰察布市环保局 时间:2006年11月13日9:10

 2006年10月30至31日,乌兰察布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察右中旗万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察右中旗银兴草业制品有限公司、察右中旗超凡麦秸综合加工厂责令停止生产。察右中旗这三家小造纸企业都以农副产品加工和加工草制品为名,实际利用麦秸进行原浆造纸,生产过程中所排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工业流程极其简陋,年生产能力10000吨以下,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十五小”企业,市环境监察支队在现场检查时通过详细的询问和调查取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造纸所排出废水、泥浆进行清理。
(编辑:nm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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