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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维 护 内 蒙 古 环 境 安 全 宣 传 手 册
转自: 时间:2006年6月2日19:13

                     建 设 环 境 友 好型 社 会
                                                宣传手册
                     维 护 内 蒙 古 环境 安 全

 

统      稿:崔建国

执      笔:何燕宁  哈 伦

计算机制图:冯沈迎

资 料 整理:王  峰  侯元松 刁景新 

校      对:王  峰  侯元松

                                                             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篇 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环境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党中央为什么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三、怎样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什么是环境安全

 五、环境安全有那些特点

 六、环境安全有那些种类和表现形式

 七、为什么要关注环境安全

 八、怎样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篇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进展

 一、环境质量得到有所改善

二、污染防治成就显著

三、生态保护稳步推进

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取得进展

五、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六、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第三篇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先进典型

 一、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二、生态示范区

 三、循环经济示范地区和单位

四、环境优美乡镇

 五、绿色学校

 六、绿色社区

七、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四篇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防治环境污染刻不容缓

 二、保护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第五篇 “十一五”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一、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措施

 

 

 

编   者   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远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为我们的工作指出了努力的方向。为了使环境友好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并最终转化为各级领导和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建设环境友好型内蒙古的共同行动,我们编写了这本宣传手册,以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环境安全的情况,并能积极关注、大力支持、踊跃投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并为此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本宣传手册由何燕宁、哈伦及宣教中心相关同志分别组稿、编纂和整理。由于时间紧促,篇幅有限,仅以适应社会的普及性宣传为目的。若有疏误,敬请包涵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宣传手册在编撰过程中,得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有关领导同志、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以及盟市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2006年4月30日

   

第一篇 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环境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环境友好型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它要求全社会通过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和持续发展。

●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整体性。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因环境问题而起,并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而形成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把有利于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行为、政治制度、科技支撑和文化建设纳入到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框架下,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创新性。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以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新的人类社会发展形态,它涉及观念的更新、理论及实践模式的创新。

规律性。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使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符合生态规律。

层次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分层次的。首先应当研究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框架;其次完善制度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然后正确引导经济发展和消费模式;最终形成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二、党中央为什么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内在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质量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作为环境保护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任务,把环境保护摆上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突出位置,找到了用系统的、综合的和全局的方法解决当前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的资源紧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较为严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污染事故和突发性环境事件不断增加,由于资源环境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大,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20多年里集中出现。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及群众健康、社会稳定、环境安全和制约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因素。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理论探索和实践模式上,找到了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三、怎样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环境伦理观,反对不符合国情、大肆铺张浪费的思想观念。通过教育、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渗透,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使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认真汲取国内外的有关经验和做法,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框架、指标体系和实践模式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示范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和丰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体系,指导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

●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要创造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特别是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税收、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等制度。

●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在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在区域合理布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鼓励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为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四、什么是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环境安全是维系一个地区或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稳定环境。主要表现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适宜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抗逆性强,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资源保护和高效持续利用。

五、环境安全有哪些特点?

●影响的全球性。环境安全问题不以国家疆界为限,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海平面上升、酸雨等环境问题涉及所有国家和全人类的安全。环境安全已经融入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等各个领域,成为全球的综合问题。

●地位的基础性。环境安全是国家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基础。一旦环境安全出现危机,将直接危及国家或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危害的隐蔽性。环境安全问题的演变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长期积累过程,在初期往往不容易被人们认识和关注,一旦显现就会导致环境危机,影响国家或地区的安全稳定。

●恢复的艰巨性。自然环境一旦遭到破坏,遏止和恢复将需要很长时间、付出很高的经济和社会代价,甚至难以逆转或者无法修复。

●解决的层次性。解决环境安全问题依区域经济自然条件、发展水平、环境状况以及环境保护的能力不同分为不同阶段。第一层次是解决紧迫的环境安全问题;第二层次是消除隐患,化解环境安全风险;第三层次是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安全和妥善处理。

六、环境安全有哪些种类和表现形式?

●国家见之于法律和政策的环境安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因环境污染和生态对人类健康、正常生活和生存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环境安全问题,另一类是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对国家主权、政治安全、社会管理和国际秩序危害的环境安全问题。

●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

国土安全问题。国土包含了国家主权管辖的地域空间或全部资源总和。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人民生存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最基本的条件。当前,我国的国土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严重(占国土面积的37.42%),土地荒漠化加剧(占国土面积的28%),土地质量变差(40%的耕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盐渍化突出(面积达80多万平方公里),耕地资源不断减少(每年300—500万亩)。国土安全问题已经威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

水环境安全问题。水不仅是生命的源泉,也是经济活动的命脉。当前,我国的水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洪涝灾害(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干旱缺水(全国农业缺水300亿立方米,城市日缺水1600万亿立方米)和水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主要河段普遍受到污染,地下水质量受到威胁)。水环境安全问题使大半个中国处于水危机之中,给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性后果,一些地方因失去了生存条件产生环境难民而引发了社会稳定问题。

大气环境安全问题。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当前,全球大气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温室效应(近百年来,全球气温增加了0.6—0.7度,海平面上升了10—15厘米,加剧了干旱、物种变异或消失),臭氧层破坏(2000年南极臭氧层空洞已经达到2830平方公里,北极、西伯利亚、美洲南部和英伦三岛也发现臭氧层空洞)和酸雨。我国的大气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大气颗粒物、含硫化合物、含氮化合物、碳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化学烟雾以及氟、氯、铅、镉和石棉污染。大气环境安全问题不仅对设备和建筑物有腐蚀和损坏作用,也对人体健康和动植物正常生长以及生态系统平衡构成严重危害。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核安全是指核设施按照设计安全运行、不发生事故,不对环境安全造成威胁的总称。辐射环境安全是指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以下,对公众健康不会造成影响的一种状态。我国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状况虽然整体环境未受到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但由于放射源应用较广泛,放射性污染存在着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电子技术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电磁辐射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问题。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有腐蚀性、毒性、反应性和传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危害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危险废物引起的急性中毒或燃烧、爆炸等短期急性危害;二是人体通过反复接触危险废物导致的慢性中毒、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三是危险废物通过渗透或地表径流污染土壤、地下水和江河湖海,从而对人类和环境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不良影响。

室内环境安全问题。室内环境安全是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健康最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部分。室内是人类最重要的活动场所,一个人一生平均有70%的时间在各种室内环境中度过,室内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室内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建筑及装饰材料、室内用品、个人活动、人体新陈代谢、生物性污染和室外污染物入侵。根据统计,室内空气的污染程度一般比室外严重2—5倍,在特殊情况下可达到100倍;全球50%的人面临室内环境安全问题;68%的疾病都与室内环境污染有关。

生物安全问题。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根据估计,地球上有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人类自身在内的500万到3000万种生物,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构成了一个有机共生体,为人类提供了生产和生活资料。一旦物种消失,就再也不可能恢复。因此,生物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安全。生物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和破坏、转基因农作物和外来物种入侵导致的生物多样性减少、人类遗传基因改变和环境灾难。专家预计,世界上每分钟都在消失一个物种,每消失一个物种会导致10—30种物种的生存危机,目前全球大约有11%的鸟类、25%的哺乳类动物、34%的鱼类面临濒临灭绝的威胁。

能源环境安全问题。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稳步提高的基础。当前,我国的能源环境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土地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水体污染(煤矸石淋溶、选煤废水排放、地下水流场改变),大气污染(矿井瓦斯、地面矸石山自燃和燃煤释放有害气体,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固体废气物污染(建筑垃圾、粉煤灰和矸石)和突发环境事件(油厂、油罐、煤气和天然气管道爆炸)。能源环境安全问题已经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健康。

七、为什么要关注环境安全?

●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遭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环境安全问题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关注和研究环境安全战略,可以为我们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领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提供科学依据。

●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环境安全是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的基本要素。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全依赖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旦环境安全受到威胁,自然资源系统将不能支撑经济系统正常运行。而经济系统运行的障碍将直接导致政治上的不安全。关注和研究环境安全战略,可以为我们正确把握和协调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规律的关系、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可行的实施办法。

●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环境安全是人类可持续生存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综观历史,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扩散曾经多次引发地区动荡、国际关系紧张,甚至武装冲突与战争。目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的污染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环境安全问题已上升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关注和研究环境安全战略,能使党和政府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环境安全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安全,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核辐射污染、室内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等环境问题正在成为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有上千万人由于环境污染的危害而死亡。专家分析,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也与环境变迁有必然联系。因此,关注和研究环境安全战略,可以帮助人类正确认识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为保护人居环境安全和防止环境问题对人类的危害提供科学手段。

八、怎样维护环境安全?       

●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安全战略研究,确定区域环境安全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

●各级政府要健全和完善环境安全的法律和政策体系,规范各级组织和公民在保障环境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度和程序,协调各方面关系以确保环境安全。

●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解决突发性公共环境安全事件的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环境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科学评价区域环境安全状况,为保障环境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强化环境安全技术研究,为科学解决环境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全民环境安全教育,使公众了解环境安全的知识、树立环境安全的意识、养成维护环境安全的行为习惯和形成参与保障环境安全的能力。

●全体公民要自觉关注环境安全问题,一旦发现环境安全隐患或可疑线索,立即通过12369环保监督热线反映情况,以便环境保护部门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既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又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十五”期间,全区各族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发努力、艰苦奋斗,为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在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一些有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得到解决,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一、环境质量状况有所改善

●城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十五”期间,我区主要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逐渐下降,空气质量稳步提高。空气质量级别为良好和较好的比例由2000年的33.3%增至2005年的92.3%。首府呼和浩特、包头市和赤峰市的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逐年增加。全区14个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

    ●主要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十五”期间,全区主要水系的水质有所好转。其中,黄河水系污染明显减轻。主要湖泊和水库的水质状况基本稳定。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稳定。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饮用水多数采用地下水源。“十五”期间这些城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大多良好。

●城市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区主要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

 

    
 


二、污染防治成就显著

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直接关系着环境质量的好坏。“十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污染防治问题,把防治环境污染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紧紧围绕“十五”环境保护目标,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绿色工程项目规划,加大环境污染资金投入力度,在加强老污染源的治理的同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并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下工夫,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加大老污染源治理力度。“十五”期间,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取缔和关停15种严重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小企业,“一控双达标”、“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和“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行动”等一系列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减缓了工业污染加剧的速度,保护了先进的生产企业,促进了全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质量改善。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近年来,我区经济高速发展,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数量不断增多。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十五”期间,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环境影响评估中心,自治区环保局组成了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制定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为控制新污染源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全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为我区在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保持

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城市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自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要求城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来,我区13个重点城市开展了以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个城市积极调整城市布局,优化功能结构,合理改造老区,科学建设新区,扩大集中供热,积极推广清洁燃料和型煤,加强城市绿化和烟尘控制区建设,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城市噪声污染。不仅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的环境管理水平,也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迅速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率、集中供热率、气化率、生活垃圾处理率都有显著的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城区的环境质量。

●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集中解决一些有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我区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十五”期间,我区把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辽河、海拉尔河三个流域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呼市、包头、赤峰、乌海4城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碳等行业的清理整顿,以及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突出环境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自治区人大先后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黄河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影响西辽河和我区境内黄河水质的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大了治理力度,对流域内的小造纸企业全部予以取缔关停,对排放废水的大户企业采取了限期治理措施,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整治,逐步减少入河的泥沙量,使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质逐步好转。四个重点城市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行清洁燃料,撤并污染源,提高集中供热率和烟控区覆盖率,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晋陕蒙宁交界地区高载能重污染企业通过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环境监察问责制度,关闭年产20万吨以下的焦化企业58家,停产治理电石、铁合金企业88家,取缔59家,投入治理资金达3亿元,使党和国家领导人关注的晋陕蒙宁交界地区高污染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极实施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相继实施了孪井滩农业开发、飞播林草、阿拉善荒漠生态环境监测等项目,完成投资3166万元,对改善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生态保护稳步推进

生态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生态保护纲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规划,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了一批重要的生态保护工程,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遏制生态恶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生态保护的责任制。“十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把生态保护的有关内容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体系,引导党政领导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中充分考虑生态保护,使生态保护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十五”期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自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首次综合性、系统性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获取了240多种景观类型、数万个景观斑块、上百万个图形属性数据,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基本掌握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的状况和主要问题,提出了生态保护的政策建议,调查形成的生态保护的结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一些建议正在逐步付诸实施。

●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工作。生态功能区划和规划是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指导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科学布局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的依据。“十五”期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在组织全区12个盟市完成了各自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划》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了各功能区的描述、图件、数据、信息查询系统、多媒体演示系统。《规划》将全区划分为7类生态大区、11个生态区、36个生态亚区、110个生态功能区。已经建设4个生态功能区,面积达1539万公顷,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13%。

●加强了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而导致的生态破坏是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十五”期间,环境保护部门与监察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密切合作,重点加强了矿产、旅游和生态治理项目生态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资源开发中破坏生态环境的恶性案件。先后责令95家大中型矿山企业依法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治理项目生态审计办法》。同时,树立了东胜煤田、准格尔矿区等一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加强了矿山开发的环境保护,有效遏制资源开发对生态的破坏。

●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迅速。生态示范区是统筹区域自然和人力资源,围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十五”期间,全区各地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全区已建各级生态示范区32个。其中,呼伦贝尔市成为全国最大的市级生态示范区,敖汉旗被被评为2002年度“全球500佳”环境奖。通过示范区建设,一些地区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生态示范区呈现出从生态农业向生态产业、生态经济方向发展的态势。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显著进展。为有效避免和扭转在大开发中国家发展战略西移,我区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许多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的区域形成严重破坏的局面,“十五”期间,我区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治区人大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规范了自然保护区发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力量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确定了自然保护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重点。自然保护区由“九五”末期的96个增加到目前的18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12.0%。一批陆地生态系统、野生动物物种和濒危高等植物群落得到了有效保护。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普遍重视。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特点,“十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逐步开展了以实施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重点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建设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开展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推广了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生态保护国际合作有序展开。生态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生态保护的经验、模式和资金,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展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升我区生态保护的水平和扩大国际影响,是我区生态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十五”期间,我们先后与加拿大、瑞典、挪威、意大利、德国和韩国共同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生态示范村建设”和“生态旅游环保管理”等多项生态保护的国际合作项目。这些项目不仅促进了生态保护,也带动了社区发展、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

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取得进展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基础。为依法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解决各类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十五”期间,我区的环境法制工作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取得了积极进步。

●加强环境立法。“十五”期间,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自治区人大、政府先后批准颁发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等6项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项政府规章。环境立法不仅完善了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也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和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完善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保障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自治区环保局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等完善环境行政执法责任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时限和执法条件、责任主体,为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的发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环境执法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全区环境保护系统不断依法加大环境监督管理的力度。仅2005年,全区实施环保行政处罚案件1779件,处罚金额达912.6万元,是“十五”初期的2倍;在连续三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33576人次,检查企业16494家,立案企业2957家,查处违法企业1499家,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882家,挂牌督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案件102件,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的势头,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保障了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五、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和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十五”

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环境公共安全和环境危机管理,在防范突发性环境事件和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责成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工业布局和潜在的污染隐患,研究制定了环境安全的应急预案,规范了处理环境公共安全问题和环境危机管理组织领导、应急指挥、信息传输与发布、抢险救灾、医疗急救、交通管理、善后处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方法、途径和程序,为预防和处理环境公共安全问题,加强环境危机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组织力量对全区重点污染企业、重要流域、生态敏感地区和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和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2132人次对347家企业实地进行了检查,对重点污染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限产限排、搬迁改造和限期达标等强制性措施,及时遏制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和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消除了潜在的威胁。

●开展全民环境安全教育。把环境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居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计划,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环境安全知识、树立环境安全意识、增强防范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和处理环境公共安全问题,加强环境危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扎实的基础工作是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十五”期间,伴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壮大,环境保护的机构队伍建设、环境科技、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信息等环境保护基础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环境安全发挥了基础、先导、推动、支撑和监督作用。

●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得到加强。全区环保系统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六条禁令”等规定,加大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环保局、奈曼旗、乌拉特中旗环保局被自治区评为人民满意的执法单位。


●环境监测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环境执法的标尺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依据,在环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十五”期间,环境监测工作,以准确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预测“十一五”环境变化趋势为目标,以主要城市和流域为环境监测的重点,逐步完善了全区空气环境监测网、水环境监测网、辐射噪声监测网、生态监

测网、沙尘暴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网、应急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各级环境监测站共上报全区地表水、大气、噪声、酸雨、污染源等各类环境监测的有效数据约50万个;全区11个城市开展了空气质量周报、6个城市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控制环境污染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

●环境科学研究的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科学研究对于解决环境保护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难题,提高环境管理的水平,具有科学攻关意义和应用指导作用。“十五”期间,环境科学研究以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提高环境科学研究的水平为重点,开展了环境保护规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污染防治、发展清洁能源等100多项环境保护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推广。其中,

有13项获得了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有36项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登记。环境科研成果的应用为治理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环境宣传教育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环境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以及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以弘扬环境文化、培育公民环境道德、树立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促进解决环境问题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新闻媒体发表环境宣传报道稿件约2万篇;评选环境保护好新闻150多条;举办各类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0多次;拍摄环境保护专题片10余集;举办各类环境保护展览15次;编辑出版环境保护刊物70多期(册);建立环境教育基地14个,绿色社区试点6个,绿色学校700余所;全区约60万各级领导和各族群众直接参与了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约11000人次参加了各类环境保护岗位培训,约100000人次参加了各类企业环境保护培训。  

●环境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迅速准确地传播各类环境信息是环境管理反应灵敏、环境决策及时准确和公众了解环境保护情况的重要途径。“十五”期间,环境信息努力做到面向领导、面向环保系统、面向公众,通过建设环境信息资源数据库、内蒙古环境保护网站和环境保护局域网,及时向各个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和公众传播各类环境信息并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局系统办公自动化。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的网络中心、数据中心、技术中心的作用。

第三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先进典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培育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环境友好的道德风尚、激励更多的人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始终是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自觉传播可持续发展思想、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实践的先进典型。他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更多的地区、组织以及个人的认同和效仿。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正在为全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发挥着积极的示范作用。

一、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自《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要求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城市普遍开展了以“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静,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为主要标志,以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目的是通过树立一批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典范,促进优化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扩大城市对外开放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自身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和对周边地区的影响。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和4个城区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区),正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城市目前已超过100个。我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已正式启动“创模”工作,并计划于“十一五”期间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呼和浩特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创模”活动为载体,结合生态建设,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进一步提升首府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等主要措施,着重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整洁、可持续”六项工程,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力争到2007年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

●包头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提出了要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并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采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发挥包铝、包钢两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坚持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高环境质量”等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生态示范区

●生态示范区是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的实现形式。它的核心就是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统筹区域内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各类资源,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示范区的根本目的,是通生态示范区这样一个有效载体,整合一定区域内的自然、社会和人力资源,围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区域内实现可持续发展并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对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十五”期间,我区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上下工夫。目前,全区已经建设的32个各级生态示范区正在为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呼仑贝尔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呼伦贝尔市是我国迄今为止建设的最大面积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由大兴安岭林区、呼伦贝尔草原、湿地等构成的生态系统是我国北疆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区位与生态功能及其重要。自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以来,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连续3年将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市直相关单位和旗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目标。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把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原则与本地区实际结合起来,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生态经济型产业结合起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示范区发展模式。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特色养殖业和绿色有机食品业,推行3R(减量、循环、再利用)技术为主的清洁生产,较好地控制了资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赤峰市敖汉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多年来,敖汉旗党委和政府始终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任务,带领各族群众艰苦奋斗、不懈努力,每年造林20万亩、种草20万亩、小流域治理25万亩、梯田建设5万亩。目前,小流域治理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5%,有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2.5%,有效实施了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小河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在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命名敖汉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2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2003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荣誉称号。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全国生态区建设试点。于二○○三年六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八批全国生态区建设试点,为加强全旗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旗乡两级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生态示范区总体规划》、《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等多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文件。先后完成了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畜牧业、工业污染防治,集中供热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项目。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了29.1%、GDP增长了44.4%、城镇单位GDP能耗减少40%、受保护地面积增长5.5%、退化土地治理率增长2.5%、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森林覆盖率达到14.06%,一个集防风固沙,水土治理,农田防护、生态效益等融为一体的生态建设体系基本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全旗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循环经济示范地区和单位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有效缓解我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矛盾,确保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科学途径。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并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作为试点。其中,蒙西工业园区、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包头铝业集团和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园区和企业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为我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做出了示范。

●乌海市是地处乌兰布和、毛乌素和库布其三大沙漠交汇处的资源型工业城市,风大、少雨、干旱、植被差,受地理和人为因素影响,污染物不易扩散。过去这里全年空气质量好于三级的天数不足全年的三分之一。2002年以来,乌海市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乌海市发展循环经济规划》、针对资源和产业特点,积极推进固废的综合利用,以企业为重点积极构建“点”上的小循环,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构建“线”上的中循环,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构建“面”上的大循环。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治理,发展循环经济。为乌海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注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今天的乌海市与过去相比,天蓝了,地绿了,水清了,城市变美了,人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更足了,乌海成了荒漠中一块美丽的绿洲,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蒙西工业园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南依新型工业城市乌海市,北靠全国商品粮基地巴彦淖尔河套平原,东连驰名中外的绒山羊基地阿尔巴斯,西与广袤无垠的骆驼之乡阿拉善盟隔河相望。境内及周边资源富集,交通便利。自1998年建园以来,始终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的路子,坚持高起点、高科技、高产业链、高附加值、高度环境保护的“五高”原则和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三新”原则。按照“配套关联、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产业定位,选择招商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所有签约项目完全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进驻工业园区,初步形成了以蒙西、神华、北方联合电力等知名企业为龙头的联合舰队。产业门类多样,涉及高新材料、建筑、冶金、化工、煤炭等领域。现有落户企业28家(包括一家国家级、两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资产总额近40亿元,就业人员4000多人。目前,以蒙西集团为代表的工业园区初步形成了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特征的“园区大循环、企业小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以努力实现钢铁工业持续发展的战略为目标,在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的同时,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和比较优势的深加工产品和产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搞好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资源及其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构建结构合理、资源节约、生产高效、环境清洁的运行管理模式,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共赢方面取得可喜成绩。“九五”以来,包钢在“三同时”项目和环保节能等循环经济项目上累计投资16亿元。每年可减少25万吨的排灰量和250万吨灰渣水排放量;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量17410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7000吨、烟尘排放量6125吨;年节约燃煤80万吨;节约黄河取水量4030万立方米;年利用高炉余压发电约1亿千瓦时,并实现了钢渣零排放。每年可节约资金或创经济效益约1.3亿元,同时有效地改善了厂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2005年,包钢外排废水达标率为95.92%,外排废气达标率为98.53%,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95.06%,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为99.32%,均达到了环保考核指标。去年,《包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作为国内第一个钢铁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了国家评审并启动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QHSAS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

●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境内,是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控股的大型水泥企业。2000年5月正式投产,年产量300万吨。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全新的思路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式规划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利用“发电—灰渣生产水泥—污水处理”的循环利用,实现了减少污染和资源充分利用的目标;并利用发电产生的余热,建立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从根本上解决集宁地区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和废渣占用耕地的问题。同时,又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净化和回收集宁地区产生的全部生活污水用于发电和水泥生产,解决了城市的水污染问题;从而形成煤、电、热、水泥、粉煤灰、污水、垃圾处理环环相扣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仅为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带动了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环境优美乡镇

●环境优美乡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

●环境优美乡镇的目标是在乡镇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小城镇居民和农民的环境意识,改变村容镇貌和乡镇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和小城镇经济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自《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提出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的要求以来,“十五”期间,我区在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工作中重点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研究、农村环境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和农村环境质量评价。目前,全区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的工作有序进行,一些示范项目正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展发挥着积极的带动作用。

●赤峰市元宝山镇辖16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332.9平方公里,总人口9.6万人,镇域内驻元宝山发电厂、元宝山露天煤矿等大型企业6家,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近40家。元宝山镇在多年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取得了全新进展,原建昌营镇被国家建设部等6部委确定为国家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投资3000万元开发建设新住宅小区;投资1000万元启动元宝山教育园区工程;投资60万元修建道路;营造固沙防林4000亩,自来水使用率达到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5%,城区集中供热率65%;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率98%;城区绿化覆盖率30%;乡镇企业主要污染物处置率为75%;镇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通辽市鲁北镇是通辽市扎鲁特旗政府所在地和全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的中心。总土地面积88.8万亩。镇区内四横五纵街路宽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自2001年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以来,鲁北镇坚持生态立镇,实施可持续发展,全面改善鲁北镇的生态环境,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大力营造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鲁北镇正在以其整洁、干净、文明、靓丽的风姿,为美丽富饶的科尔沁草原增添了一道别致的风景。

五、绿色学校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环境素质的学校。涉及四个方面:在课堂上,系统渗透环境保护知识;在课外活动中,有序组织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在学校管理中,全面贯彻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育人环境建设中,充分体现环境保护的思想。

●创建绿色学校对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有重要的意义。儿童和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对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直接制约着未来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通过创建绿色学校,不仅能够培养教师和学生形成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良好的环境行为,而且可以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区、社区带动全体公民广泛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格局。

●1996年,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在全国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全国各个省区一样得到迅速的发展。在《内蒙古自治区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试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创建绿色学校指标体系》的指导和规范下,到“十五”末期,全区已经创建的700多所各级绿色学校,其中有9所受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的表彰,170所获得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称号。绿色学校正在为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阿拉善右旗第二中学,地处浩瀚的巴丹吉林沙漠边缘,是一所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为一体的12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约3万6 千平方米。在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中,阿拉善右旗第二中学始终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和特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努力建设“生态校园”,积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环保生活方式,鼓励师生们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实践活动,教育师生 “珍爱生命,崇尚健康,保护环境,爱我家乡”。广大师生形成了团结友善,诚信守纪,积极进取,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和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和行为习惯。广大师生在十分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克服困难,不懈努力,在校园和周遍植树种草三万多株,校园的绿化面积达百分之八十多,形成了现代人文精神和艺术气息为一体的沙漠绿洲。2002年,阿拉善右旗第二中学被评为自治区“绿色学校”。

●通辽市科左后旗蒙古族实验小学,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纯蒙语授课的民族学校。多年来,学校把环境教育融入教学计划,制定环境教育中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使环境教育成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同时,学校努力让学生把在课堂中学到的知识,广泛运用于实践之中,培养师生的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学校自1999年起,先后被评为旗级、市级“绿色学校”,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绿色学校”。环境教育也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始终名列全旗同类学校之首,成为本地区一所示范性“龙头”学校。    

●包头市逸夫小学原名沙河镇二小,始建于1987年。1996年,香港爱国人士邵逸夫先生与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投资兴建了教学主楼,更名为逸夫小学。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以来,逸夫小学通过课堂渗透环境保护知识、建设绿色校园和开展环境保护主题课外活动,对师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环境保护教育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学校2004年被评为自治区“绿色学校”和国家级“科普基地”。

六、绿色社区

●绿色社区是指自主建立并长期保持社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是实现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绿色社区的核心是社区环境管理体系,绿色社区的功能是监督环境执法、提供政策建议、进行环境教育和倡导绿色生活。

●创建绿色社区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细胞工程。创建绿色社区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政府与民间组织和公众的合作,把环境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系,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建立并完善公众获取环境保护信息、参与环境保护决策和行动,监督环境保护法律实施的机制,建设以人为本、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进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1996年,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在全国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创建绿色社区的活动逐步开展起来。特别是2004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创建绿色社区指标体系》印发以后,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到“十五”末期,全区已经创建各级绿色社区18个,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表彰的绿色社区1个,自治区级绿色社区试点6个。绿色社区正在为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包头市锦林社区。锦林社区坐落在包头市青山区北部。自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以来,锦林社区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建设的管理规划,在社区内有序地开展了环境保护文艺演出、印发环境保护宣传单、入户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举办环境保护展览等各类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明显提高,社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为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呼和浩特市长海社区。长海社区在创建绿色社区活动中,结合社区实际,成立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签订居民环境保护公约,成立环境保护志愿者组织,建立居民环境保护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市民学校,组织各类主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明显提高了社区的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了社区的生活环境,广大居民形成了自觉选择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2005年,长海社区被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三个部门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社区试点单位。

七、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6年,我区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赤峰市环境监测站和通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文学,由于对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突出贡献,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受到表彰。

第四篇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十五”期间,我区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目前全区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一是由于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导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在一些地区仍比较严重。二是以森林生态功能衰退、水生态系统失调、草场严重退化、荒漠化速度加快、湿地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三化”、资源管理不严为主要特点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三是我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资源开发强度必然成倍增长,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更大的压力。

一、    防治环境污染刻不容缓

●由于工业布局不合理、技术落后、工艺陈旧、设备老化、城市基础设施薄弱以及长期投入不足等历史原因,我区环境污染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主要城市部分大气污染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流经我区的黄河、西辽河和乌梁素海等湖泊水质超标现象较为普遍;工业和生活固体废弃物贮存量逐年增加,垃圾围城现象日益加剧;农用地膜、农药、化肥污染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构成了潜在威胁。                            

●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200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分别增加14%和20%;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比“九五”末期增加1.0倍、1.6倍和1.6倍;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增加了2.1倍。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给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


●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05年,全区重点监测河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及三类以上标准的监测断面仅占20%,五类和劣五类的断面占到近40%。23.0%的重点监控城市空气二氧化硫超标,62%的城市颗粒物超标。2005年全区范围发生沙尘天气10次,发生局部地区沙尘天气29次,波及全区大部,发生频次高于2004年。


 

●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各类机动车数量增多,据统计,2005年全区机动车拥有量约185多万辆,比2001年的110万辆增加67%。伴随着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也迅速加大,增加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和城市交通道路噪声污染。

●原有关停取缔企业死灰复燃。由于市场因素及利益趋动,几年来,一些被关停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不法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保护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长期以来的过度放牧、过度开垦和过度采伐以及不合理利用等原因,我区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出现了土地沙化、砾石化、盐渍化、水土流失、沙丘活化和沙尘暴频繁等突出问题。此外,在经济发展中,资源开发区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的问题时有发生,区域生态治理与恢复的任务十分艰巨。

●我区大部分地区生态条件脆弱,环境对开发强度的承载能力较低。多年来受气候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地带性草原和荒漠植被均不同程度退化,生态环境不同程度受损。

●东部森林面积虽然保持稳定,但森林类型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态功能减弱,屏障作用降低;中部地区草原景观面积和优良牧草减少,草地防风固土、涵养水源的综合功能减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西部荒漠草地受气候影响较大,植被破坏容易、恢复艰难。

●在经济发展中,资源开发区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的问题时有发生,区域生态治理与恢复的难度加大。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珍惜植物的现象屡禁不止,野生动植物丰富区面积不断缩小,野生动植物数量逐年减少,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

第五篇 “十一五”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维护环境安全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环保工作全局,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推进环保各项工作。突出环境监测和执法监察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环境的依法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注重机制创新,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经过五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区城市和农村牧区的环境质量稳定改善,部分地区生态质量明显改善,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法制、综合治理;不欠新帐、多还旧帐;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三、主要目标

●环境质量目标。90%的主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达到五类水质标准以上的占75%,地表水达到三类以上的占30%。60%的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70%以上的主要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在昼间55分贝以内;90%以上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昼间70分贝以内。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放射性、电磁辐射保持天然本底水平,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3%以上,25%以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城市公共绿地拥有量达到人均8平方米以上

●污染防治目标。全区化学耗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7.7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呼市、包头、赤峰3个重点城市大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0%;GDP能耗下降25%。

四、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实行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强化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建立上级监察、同级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保协调机制,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完善法规体系,增强依法管理的力度。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和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并落实排污申报、环境污染限期治理、总量控制等制度,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和表扬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奠定思想和舆论基础。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障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明确政府、组织和个人环境保护的职责目标;推进科技进步,注重体制创新;统筹环境监督执法,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完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和环境管理三大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建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置、指挥系统和信息传输网络平台。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实施重点环保工程,以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重点流域非点源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环境监管能力达标工程和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八大污染治理工程为载体,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各项目标。

 

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周生贤 《指导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环境报

4、曲格平 《关注中国生态安全》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5、张  凯 《生态安全战略研究》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6、解振华 《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报告》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7、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绿色学校指南》

8、曲格平《关于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考》(2006年1月《北方经济》)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司《环境新闻报道参考材料》

10、内蒙古日报《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

1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十五”及2005年工作总结

1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1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1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0~2005年《环境统计年报》

1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2001~200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15、2006年3月3日 中国环境报《呼市六大工程打造环保模范城》

16、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包头市创建环保模范城情况报告》

17、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18、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草案)

19、何燕宁《创建绿色社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内蒙古环境保护 2005年第二期

20、各盟市推荐的材料

 


(编辑:nm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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