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6月5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保局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杨利民副书记的讲话,将对做好全区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现将讲话摘编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同志在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第35个世界环境日,目的是围绕“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主题,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努力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近年来特别“十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要求,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使我区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国务院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在今年4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要把实现“三个转变”作为新形势下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作为环境保护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既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也是祖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做好我区的环保工作,是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现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以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有效的途径。我区虽然是资源大区、能源大区,但同时也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浪费比较严重的地区,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全面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标准和评价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着力在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一些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是维护生态安全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切实解决好水和空气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问题。要坚持把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落实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要以呼市、包头、赤峰、乌海等主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环境执法工作体系。严格执法是维护生态安全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环境保护的问题,政府干预环境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要积极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维护生态安全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要以纪念 “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活动为契机,积极鼓励和支持以环保为题材的群众性艺术创作活动,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增加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公布环境状况,扩大公众对环境工作的知情权,为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环境监督创造条件。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和环保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朋友们,环境保护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和谐内蒙古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