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开始筹建,属新建企业,主要项目为年产300万吨煤化项目、300万吨洁净煤加工项目、30万吨焦炉煤气合成甲醇项目、200万吨COREX还原炼铁项目、年产 100万吨还原煤气制甲醇项目、年产45万吨甲醇制油项目和1000万吨庆华物流、庆华会所等。
一期100万吨/年煤化项目已于2006年元月投产,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环保设施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施工、投产,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期公司正积极进行ISO9000/14000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已进入外审阶段。 在试生产过程中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新增两台环保消烟除尘车,煤厂增加挡风抑尘墙减少煤厂粉尘无组织排放等。
一期煤化投产期加强环保管理,对已先后投产的煤气脱苯,脱硫,脱氨工段,生化水处理工段,焦炉硝烟除尘车,备煤,筛焦系统除尘设施,煤厂挡风抑尘墙等环保设施制定污染治理操作规程,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检修情况,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污染源和环境管理检测,建立检测数据档案;企业还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对厂区进行绿化,保护生态环境。对施工期环境管理拟定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对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扬尘等进行有效的处理,对施工期噪声尽可能控制。
一期100万吨/年煤化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如下:
一、 粉尘治理
采用焦炉硝烟除尘车对焦炉装煤、出焦烟尘治理,对备煤、筛焦系统粉尘采用专用除尘设施进行点、面结合治理。
备煤储焦区建有近25万平方米的煤焦储放场地,投资3000万元建设长1800米,高15米的挡风抑尘墙,不但解决了煤场、焦场的扬尘污染问题,也为乌斯太地区的环保建设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工程科技含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 污水治理 焦化废水成分主要污染物挥发酚、氰化物、COD、氨氮等,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采用A/O2生物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经隔油、气浮等一系列预处理过程送至生物处理系统进一步除去污水中所含挥发酚、氰化物、COD、氨氮、石油类等污染物。污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 废气治理 采用先进的煤气净化工艺,脱除煤气中的焦油、苯、氨、硫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煤气净化后燃烧废气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四、 固体废物治理 工业废渣全部回配入炉炼焦,各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均回用到工艺系统中再次利用,即减少污染又节约能源;机械化氨水分离槽排出的焦油渣、洗脱本工段再生器产生的洗油残渣、蒸汽工段蒸氨塔排出的沥青渣集中送至备煤车间配入炼焦煤中;生化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送至煤厂,配入炼焦煤中焚烧,危化品分类收集处理。
公司还积极组建和筹建与环保环境相关产业,投资4.2亿元建成年产30万吨焦炉煤气合成制甲醇项目,将剩余煤气50000立方/小时合成甲醇,减少废气排放,增加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是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中重要的环节。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执行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燃气锅炉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执行新污染源焦化行业二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二级标准: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执行废渣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执行III类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通过以上的环境保护治理,一期煤化系统生产从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的选择,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节能消耗措施等方面均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在工艺源头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大减少了焦化厂的污染物排放量,清洁生产指标数据大部分达到二级以上,清洁生产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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