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在东胜区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暨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就推进污染源普查切实搞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促进减排工作进行了部署。各旗区环保局长、业务人员及全市35家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刘恒发局长在会上了做重要讲话。他要求各旗区、开发区环保局和相关企业结合当前学习十七大精神,提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协作,积极创新,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力争把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同时提出了在污染源普查协调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精心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是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根本,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既要克服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更要严格依法办事,排除一切人为干扰。首先是按照国家普查办制定的技术规范做好填报和核算工作,这一点在基层尤为重要。整个普查过程都要严格遵守普查数据质量保障的工作细则,严格执行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要使核算数据准确反映我市各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保证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污染物减排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为贯彻实施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要带头落实好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同时,各部门要配合协调,齐抓共管,在此次普查中,环保部门要积极与统计局、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联系,切实保证普查数据和有关总量指标能耗、煤耗等基础性数据的全口径统一性、科学性、准确性。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环保系统现有人员为骨干,选派精兵强将,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开展好基层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分工、细化监测人员的职责要求。普查监测前要针对我市企业特点进行详细的资料分析和基本排污情况摸底,结合企业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重点企业的监测、统计等工作,以便为普查奠定基础,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准确。
四、自查先行,深化落实。根据我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进展状况,各旗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务必要按照年初市政府下达的23条具体措施要求抓好落实,开展好自查自检,找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并于11月5日之前将《鄂尔多斯市工业企业统计表》上报市局。
会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详细讲解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污染源普查预算编制方法、污染源清查工作细则、信息报送制度和普查有关技术规范等内容及相关要求。结合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副局长杨振华还特别强调了当前排污申报和许可工作制度的重要性,要求我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的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排污申报核定制度,许可证发放和排污费征收动态管理体系,各旗区环保局要严格执法,提高业务水平,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汇总报告相关情况,将排污申报核定和许可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