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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
| 转自: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
时间:2007年3月26日9:56 |
为了促进我区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解决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掌握2006年部分重点排污企业上年度排污费征收情况。自治区环保局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和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在今后的排污收费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并对一些重点排污企业上年度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自查,自治区环保局将根据盟市自查结果进行稽查,此项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具体负责。
(编辑: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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