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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将全面开展2007年度排污费征收预算核定工作 |
| 转自: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
时间:2007年3月26日9:57 |
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排污费征收的有关要求以及分管局长的指示精神,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于2007年3月8日对各盟市下发了《关于上报2007年度排污费征收预算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盟市于3月31日前将其本级征费企业的排污费征收预算报至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目的是为了摸清全自治区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加强全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监管力度,争取做到全区排污费全面、足额的征收,并为下步开展的排污费稽查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编辑: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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