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部署
为实现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2006年,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承接“十五”大好来势,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特别是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委、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集中整治了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污染隐患。对集宁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的主要供给水源霸王河沿岸13家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是集中整治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为了让全市人民呼吸上清新空气,利用40多天时间,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对辖区内的61家电石铁合金企业的104台矿热炉逐一进行达标 验收。通过集中整治,全市电石、铁合金行业环保设施进一步完善,烟尘排放量大幅削减,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正在向高效益、低耗能、低污染方向发展。
三是集中整治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各旗县市区针对城市烟尘源、水源、噪声扰民问题,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608家,查处违法排污单位18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612起,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乌兰察布市环保 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 第五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商贸兴市、依法治市”方略, 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落实新时期环保工作部署,努力实现经济增 长与环境友好的良性互动。围绕这一总体思路,今年我市将重点抓好十项工作:继续推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以强化水环境监管为重点,加强流域治理力度,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强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高载能工业园区日常监管,努力改善大气质量;强化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集中供热面,在有条件的地区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创造条件;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加快论证和建设岱海生态工业园区,组织推进乌兰水泥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力争把丰镇氟化工园区列入自治区循环经济重点园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多渠道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腾出环境容量,支持全市经济发展;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上抑制粗放型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中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市环境污染现状,为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全市应对环境突发事故的能力;建立健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环保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