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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苏青
转自: 时间:2008年1月10日10:51

同志们:

1月4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召开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目的就是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同时就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郝益东副主席一会还将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简要汇报下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 普查工作准备情况

(一)组建普查机构,启动前期工作

200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对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完成时限及方案做了明确规定。2007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郝益东副主席为组长的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厅、建设厅、农牧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军队后勤部门等。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的普查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印发了相关的文件,对开展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同时还成立了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农业组,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等有关部门组成。各盟市随后也相继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对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自此,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二)编制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国家普查办的有关要求,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了自治区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标、普查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步骤、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经费安排、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等内容。同时,还拟定了《自治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预算方案》,对各盟市的普查经费作了不同程度的安排,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两个方案已经2007年12月6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

(三)提前安排,做好重点源监测工作

为按时完成我区污染源普查的监测工作,2007年3月,在国家还没有统一安排的情况下,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预通知》(内环办发[2007]35号),要求从2007年第一季度开始,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布点与采样、质量保证、任务安排等做了明确的部署;并将全区168家废气污染源、162家废水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列入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从第三季度开始,开展了自治区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四)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

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包头市昆都仑区被确定为全国十一个普查试点地区之一,于2007年八月份先期开展生活源和工业源的普查试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昆都仑区按照编制方案、宣传动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污染源清查、污染源普查、普查数据录入、表格和数据审核、数据上报和总结等八个普查步骤,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从8月8日清查开始,至9月23日数据录入结束,生活源共清查单位2754个,经核实纳入试点普查范围单位881个;工业源共清查单位149个,经核实列入重点源63个,一般源86个。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受到了国家普查办的充分肯定和多次表扬。通过试点工作,验证了普查技术规定和工作细则的可行性,普查表格和计算机软件的适用性,检验了普查的组织动员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现了不足之处,为开展全面普查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

(五)启动普查宣传工作,搞好人员业务培训

按照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全区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经济频道播放了由国家统一制作的污染源普查公益广告;在《中国环境报》和《内蒙古日报》安排了有关污染源普查的报道活动;刊发了11期反映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工作简报》;此外,自治区还陆续派员参加了国家组织的所有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并举办了三期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培训班,使460名盟市和旗县的污染源普查业务骨干接受了培训。

(六)部门配合,为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自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自治区农牧业厅成立了《自治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了“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并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在2007年按国家要求开展了前期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在全区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予以一定支持,等等,都为自治区正式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时间安排紧、工作任务重。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务院《通知》要求和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制订普查方案和经费预算

各盟市、旗县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组织实施、经费安排、资料填报以及具体时间安排,经各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好污染源普查的经费预算,向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申报纳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专款专用。各盟市要在2008年2月中旬前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经费落实情况上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做好普查准备阶段质量迎检工作

1月10日至25日,国家普查办将组织人员对全国各地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各盟市、旗县区要抓紧进行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前期工作,切实做到人员、经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各项技术准备到位,并按规定尽快完成单位清查工作,确定污染源普查的总体样本数量,确保普查对象不遗漏,同时要尽快将本地区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三)抓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选聘好普查员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各地区要切实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也可从大专院校、专业协会和离退休人员中选聘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普查工作。要加强普查人员的各项管理和业务培训。自治区已组织各盟市的54名同志参加了国家的培训,并分三期对各盟市、旗县区的460名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地区要抓紧安排本地区的普查员培训,确保参加普查工作的每个人都能全面掌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政策和技术要求。

(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这次会后,各地区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集中一段时间,针对普查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和公众充分认识到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这次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

普查员入户调查、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这次会议之后,我区将全面进入普查阶段,对所有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和进行审核验收。各地区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普查任务按范围、对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责任制。要动员各类普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主动提供资料,如实填报数据。要集中2-3个月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打攻坚战,确保在6月底前,将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到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08年7月底前,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区必须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把质量要求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根据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要求,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对普查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核查验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从现场调查开始,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经过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等4个关口审查确认,之后才能进行数据录入。同时,上级普查机构还要对下一级普查机构汇总的数据进行逐级随机抽样复核。普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或重新进行调查。要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同志们,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编辑:nmhbj)
来  源: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0日10:51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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