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拟在呼和浩特市地区招聘新闻写作人员2—3名。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呼和浩特市常驻城镇居民户口; 2、年龄在30周岁左右,男女不限,有从事新闻写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热爱新闻写作; 4、身体健康。 二、 聘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1、实行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拟聘人选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三、 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08年4月30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并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经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联系电话:0471—2236020
点击下载附件:聘用人员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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