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内蒙古自治区的环保工作形势同全国一样,已经步入了一个历史的新起点。
近年来,党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特别是自治区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自治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了自治区建设与发展的主战场,环保工作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
去年全区两项减排指标年度首次实现了“双下降”,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体现在:一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07年,全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为1.80,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二是主要流域水质有所好转。全区重点监测的39条河流,水质为优或良的河流与上年相比提高了9.7个百分点。三是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明显提高。全区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与上年相比,包头、巴彦淖尔、二连浩特市饮用水水质都有所好转。
内蒙古的“三大体系”建设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减排统计体系逐步完善。二是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快。三是减排考核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经过不懈努力,长期困扰环保工作的难题逐步得到解决。一是机构、编制、能力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全区各地共新增环保机构53个,其中新增10个旗县级环保局,11个环境监测站,15个监察大队,盟市、旗县环保局的内设机构也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二是环保投入明显增加。全区共投入财政性资金5.7亿元,自治区政府出台了101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将排污费的50%用于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并每年安排环保奖励基金。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了70%。
内蒙古的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中,区环保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盟市加快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帮助盟市解决了一些项目审批的难点。二是加强新建项目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一年来,自治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审批的一系列前置性条件,有效地控制了新增污染物。全区已有17个工业园区和9个产煤区域完成了规划环评。三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了建设项目验收管理。针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建而不验或久拖不验、不能稳定达标排污、超标超量排污等问题,开展了建设项目专项清查,共清查违规项目422个,并实施了分类处理。四是加大排污收费和行政处罚力度。全区征收排污费5.1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7%,其中自治区本级征收排污费两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2%。
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一是以环保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3154人(次),检查企业17340家(次),立案285家,查处违法企业174家,对32起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开展了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的清理整顿,对全区19家涉铅和46家造纸企业进行了检查,依法关停了4家涉铅企业,对22家造纸企业实行了关停或限期治理。
经过全区环保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环保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一是污染源普查、土壤调查工作全面启动。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三是宣教、法制、科研等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强化环保宣传力度。
经过这一年多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抢抓机遇、争取领导的支持,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方略。二是立足于服务经济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三是保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本质要求。总之,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把握机遇,迎难而上,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环保事业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