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首页>> 工作动态 >> 正文

刘卓志副主席在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转自:内蒙古环保局办公室 时间:2008年4月25日15:36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启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来,我区的项目进度明显落后于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同时,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对这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新的、更严格、更高要求的情况下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是一个较长时期的任务,涉及多方面,我们这次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我区列入国家规划和督办内容的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确定2008年—2010年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特别是2008年的任务目标。刚才,苏青局长简要介绍了这项工作的背景、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3个盟市作了很好的发言,6个厅局也都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松花江是我国第三大河,全长1800多公里,流域总面积 55.68 万平方公里,主要流经黑龙江、吉林两省大部分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共25 个地(市、州、盟)105 个县(旗、区、市),沿江总人口6200多万,约占三省区总人口的70%。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不仅有利于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推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还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因此,国家历来十分关注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问题。特别是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国水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和突破口。去年3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刻不容缓,既关系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也会影响中俄关系,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治理规划,加大治理力度,严格依法监察,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今年2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批示:“治理工作有进展,但还要加大力度,要扎扎实实地抓,持之以恒地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李克强副总理于3月27日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历次重要批示精神,协调并组织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快治污进度,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中央领导如此多的批示,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说明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来我区检查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后,杨晶主席专门作了三条批示,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强化执法力度。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组成不久,就成立了自治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巴特尔代主席刚刚到任,就对做好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可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涉三盟市政府主要领导也要亲自挂帅,努力完成下达给我区的各项任务”。任亚平副主席对此也作出了批示,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在污水处理资金上给予重点保证。这些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显示了自治区政府要抓好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要求,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先后3次召开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前几天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上,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明确了2008年减排目标。其中,内蒙古松花江流域的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5%,控制在4.4万吨以内。二是明确了规划项目开工和投运率。内蒙古项目开工率2008年必须达到85%以上,当年建成投运率必须达到50%以上,即14个工业治理项目3个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开工;2009年3个水源地保护项目必须开工;2010年项目全部建成投产,松花江水质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控制在4.1万吨以内。今年,国家将适时对规划中的治污工程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三是明确了专项行动重点。具体内容是开展“753”专项行动。“7”就是强化7个重点城市污染防治工作;“5”就是以5条河流为重点,狠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3”就是重点开展3个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我区兴安盟绰尔河水源地是受检水源地之一。四是明确了责任。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是地方各级政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五是明确了督查重点。国家环境保护部将加强监督检查,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重点对《规划》实施情况和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六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和定期调度,每月向环保部上报一次。六是明确了考核目标。国家将污染减排考核与《规划》实施情况挂钩,对规划任务、工程措施和跨界水质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今年,重点从治污工程实施进展、水质变化情况、污染减排、综合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特别是把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我区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与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相比,相对较轻,但工程进度远远低于吉林和黑龙江。因此,沿江三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给我区的治理任务。
    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查找我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我区地处松花江流域上游,境内有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三个盟市的12个旗县属该流域,涉及流域面积16.9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松花江流域面积的30.4%。“十一五”期间,国家共确定了222 个松花江水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 133.66 亿元。我区共列入20 个项目,投资5.79 亿元。其中,工业治理项目14 个,投资3.10 亿元;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3 个,投资1.75 亿元,处理规模4.0 万吨/日;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3 个,投资0.94 亿元。
    两年来,尽管我区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差距明显,未能达到国家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三盟市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十分艰巨。2007年,三盟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48万吨,其中沿江12个旗县排放量为4.91万吨,占三盟市排放量的66%。今年,国家要求我区沿江旗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必须控制在4.4万吨以内。这就意味着,12个旗县必须在消化今年新增量的基础上,还要净减排0.51万吨。这一目标相当于今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净减排量的50%,可见这一地区减排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二是项目完工率和开工率低。我区列入《规划》的20个项目中,呼伦贝尔市9个,兴安盟7个,通辽市4个。据今年第一季度调度统计结果显示,只有2个项目完工,完工率仅为10%,其余18个项目均未开工。但从今天会上汇报的情况看,项目进展情况是可喜的。
    三是项目进展缓慢。《规划》实施快两年了,国家在长春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也将近一年了,我区只有2个项目完工。其它18个项目在2006年纳入《规划》时就已全部进入可研阶段,两年来这18个项目都没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去年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专程到呼伦贝尔市检查我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出了三盟市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并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各地项目进展迟缓,还没有达到国家的要求。
    四是责任不明确。造成目前这种被动局面的根本原因除了客观上国家投入资金比例低、到位不及时、企业积极性不高外,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相互协调配合不够,缺乏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此外,三盟市只是把项目列入了规划,项目配套资金不能按要求及时到位,造成前一段时间项目建设无人问、无人管、无人抓。
    三、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完成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任务
    按照《规划》要求,结合三盟市治污工作实际,自治区确定了2008年度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即“一个总体目标,三项重点任务”。
    一个总体目标是:2008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7年4.91万吨的基础上下降10.39%,控制在4.4万吨以内,2010年控制在4.1万吨以内;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质到2010年达到国家Ⅲ级或Ⅲ级以上标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项重点任务是:1、 20个规划治理项目中的3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和14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除了已完工的2个项目外,其余15个项目今年必须全部开工,年底投运率要达到2/3以上; 3个水源地保护项目今年力争全部或大部分开工,确保到2010年20个项目全部建成。2、三盟市除列入规划的20个项目建成并全部投运外,流域内的12个旗县所在地和所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都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确保到2010年全部投入运行;3、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以上要求,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国务院明确规定,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为了把这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四条措施。第一,近期专门召开松花江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和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明确任务。第二,明确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政府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地区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第三,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局、经委、建设厅、水利厅要加强对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尽快落实项目审批和有关资金,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由自治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发改委、经委、建设厅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治污任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不能按期完成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因此,三盟市党委、政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加大力度,要扎扎实实地抓,持之以恒地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工作进度的突出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和《自治区境内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并按照国家环保部提出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6项政策措施要求,抓紧进行任务分解,尽快落实到旗县政府,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进度。要尽快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表,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议,每月向自治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年底,三盟市要将污染减排和治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同时,三盟市也要结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既要突出重点,也要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必须认识到,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绝不仅仅是对盟市和旗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对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来说,我们的主要责任就应该是为盟市和旗县提供优质服务。自治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松花江治污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检查。环保局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和协调落实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污染源、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委要负责3个污水处理厂和今后我们要求的其他污水处理项目及管网配套,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经委要负责14个点源污染国债治理项目;建设厅要负责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财政厅要加快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做好资金运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水利厅要加强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今天,自治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自治区参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会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认真落实责任,到时要“交账”。三个盟市发言中提出了一些困难,自治区有关厅局要想办法帮助解决,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要拿出解决办法,包括调查研究、汇总资料、向上争取,有力地搞好服务。同时,厅局负责人在发言中讲的意见非常好,但是不要认为通过一次会议给盟市部署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而是要在职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监督、检查。5月上旬,要召开一次自治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听取各主要成员单位是如何帮助盟市解决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困难。自治区政府为了督促沿江地区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建设,近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工建设和违法排污的企业,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排污企业,将挂牌督办。因此,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这项工作上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我区2008年度及“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目标。
   (三)各有关企业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区列入国家规划的14个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只有4个申请了国债资金补助,其他企业没有申报国债资金补助,并不是不需要国家扶持,而是反映了企业本身对这项工作没有积极性,不想做或采取拖的办法来对待。今天,我们专门把这14个企业的负责人都请来,就是希望企业主要领导层要清楚地知道到这项工作是中央抓的重大项目。涉及到企业可能是个小项目,但是这是大事,不能含糊,不能马虎,不能掉以轻心。而且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越来越严格,对不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落实治污项目的企业,将公布其环境信息,在信贷、上市等方面不予出具任何手续,在污染治理资金上不予安排,企业负责人不予评奖评优等等,这些都是有明确要求的。对于这14个项目相关企业,更应该率先、严格地执行这些规定,做得好的我们要从多个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同志们,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不仅是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对此非常关心,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既提出了要求,也指明了工作方向。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编辑:和小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