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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转自:内蒙环保宣教中心 时间:2008年6月7日17:5


各盟市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

    2008年6月5日,是第37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是“改变旧习俗,推行低碳经济”。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绿色奥运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切实搞好今年的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搞好今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8年,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为实现“绿色奥运”的目标,我区与北京市签订了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责任协议书。做好环保工作,切实保障奥运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是我区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今年的“6•5”宣传意义非凡,各级党委宣传部和环境保护局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突出宣传绿色奥运、污染物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激励和动员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策划和认真安排好今年纪念“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纪念活动。

    二、认真把握宣传的主要内容

    根据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是:

   深入宣传贯彻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绿色奥运、污染物减排、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三大体系建设、土壤污染调查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污染物减排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先进典型。
  
    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了解新形势下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了解环境保护的形势和任务,了解污染物减排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投身于环境保护的实践。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一)以“6•5”宣传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集中一段时间,采取消息、言论、专题、专访和专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污染物减排的先进典型以及环境保护的形势和任务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及时将典型的新闻报道和优秀稿件传输到中央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各级环境保护局要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记者座谈会和环境保护主题新闻采访等形式,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典型案例,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
   
    5月中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各地提供的新闻线索组织中央驻区和自治区有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盟市开展“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环保主题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有关稿件于“6•5”世界环境日前后集中刊发于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新闻媒体,形成集中宣传报道的声势。

    5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召开新闻宣传协调会,与中央和香港驻区、自治区以及呼和浩特市主要新闻媒体共同研究2008年纪念 “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事宜。

    (二)组织好纪念“6•5”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宣传和社会环境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和环境保护局要围绕今年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的主题和宣传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的实际,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好以污染物减排为主要内容的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一定的氛围和规模,扩大环境保护的社会影响。

    6月5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将在首府呼和浩特市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和UNDP项目启动仪式活动,自治区环保局领导将在自治区主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启动UNDP项目——“生命之水—草原绿色电波”、“生命之水—草原流动影院”和“保护生命之水有奖征文”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拒绝白色污染,‘袋’动绿色生活”活动,摆放《污染物减排知识》展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内蒙古环境安全》展版和《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美好家园》展版,发放环保宣传材料、新华广场大型电子屏幕循环播放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口号和其他相关环境保护信息,设置环保留言墙,与移动、联通公司合作发送环保公益广告,设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台。

    各地要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协调做好今年UNDP项目的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四、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加强今年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宣传计划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效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落实责任人,负责全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盟市也要责任到人,落实本地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五、有关要求

    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6•5”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总结、有关表格和图片资料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有关情况将通过内蒙环保局网和内蒙古《环保信息交流》通报各盟市。


    附件: 2008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口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聂宪辉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电  话:0471—4812417(传真)

    陈秉章  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副主任
    苏日娜  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宣传科科长
    电  话:0471—2236021   2236019
    传  真:0471—2236020
    E—mail:nmhbxjzx@126.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08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口号

1、 污染减排多一点,健康生命长一点

2、 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3、 共建和谐,共享和谐

4、 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

5、 节约资源,永续利用

6、 迎奥运,讲绿色文明

7、 污染减排,停止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袋

8、 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9、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0、参与奥运,共建生态文明

11、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12、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

 

 


(编辑:nm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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