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环境保护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自治区环保局定于8月22日在呼伦贝尔市召开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会、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通报2008年上半年各盟市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全天在呼伦贝尔宾馆报到,22日(星期五)开会,会期1天。
三、参会人员
1、自治区环保局有关局领导,办公室、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科技监测处处长,监测中心站、监察总队、宣教中心、东部督察中心、西部督察中心负责人;
2、各盟市环保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环保局长、污控科长;
3、有关企业、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
4、中央驻内蒙古有关新闻媒体和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台、电视台、北方新报等新闻媒
体。
四、其他事项
1、各盟市和发言企业会议材料务于8月19日晚6:00前将电子版报自治区环保局污控处审核;大会发言的盟市、企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1)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主要围绕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发言;
(2)呼伦贝尔市环保局主要围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发言;
(3)乌海市环保局主要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发言;
(4)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围绕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发言;
(5)中电投蒙东分公司主要围绕加快脱硫设施建设发言;
(6)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围绕控制高硫煤使用、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进行发言;
(7)其他盟市主要围绕确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提供书面材料。
2、参会企业、污水处理厂由自治区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和所在盟市环保局负责通知;新闻媒体由自治区环保局宣教中心负责通知;需要报道的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
3、各参会单位务必在8月19日下午5: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接站航班/车次直接报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4、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不得扩大,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信箱:
白志峰(自治区环保局污控处)0471-6925761 15947118641 电子信箱bzf_nmhb@163.com
李 翱(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0471-6281939 15847665168
桑少东(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0470-8295775 13019529516
马 强(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0470-8295795 13947099927
点击下载附件1:参会企业、污水处理厂名单
点击下载附件2: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会议参会人员名单